條例規定,國家開展人類遺傳資源調查,對重要遺傳家系和特定地區人類遺傳資源實行申報登記制度。外國組織及外國組織、個人設立或者實際控制的機構需要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活動的,采取與中方單位合作的方式進行。將人類遺傳資源信息對外提供或者開放使用的,應當備案并提交信息備份,可能影響我國公眾健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通過安全審查。
《條例》第總則第三條規定,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應當遵守本條例。為臨床診療、采供血服務、查處違法犯罪、興奮劑檢測和殯葬等活動需要,采集、保藏器官、組織、細胞等人體物質及開展相關活動,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執行。
《條例》總則第六條規定,國家支持合理利用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發展生物醫藥產業、提高診療技術,提高我國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
支撐體系和平臺的建設無疑需要相關儀器設備的支持,《條例》的發布勢必將對相關儀器設備的合規性要求更加嚴格,也將促進相關儀器市場的發展。那么,人類遺傳資源的利用過程究竟是怎樣的?需要用到哪些技術平臺或儀器?
遺傳資源材料保藏
《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保藏方案合理。樣本材料的保存,理論上可用普通冰箱,但實驗室若要通過相關驗評,則需使用專用醫用冰箱。
核酸提取與純化
基因測序的第一步是核酸提取,即從血液、組織切片或口腔拭子等樣本中提取DNA,并進行純化。
核酸分析
在進行基因測序前,通常要對所建的文庫進行質量控制,這時需用到核酸分析儀,測定文庫的濃度及片段大小,是否符合上機測序的質量。
基因測序平臺
這是人類遺傳資源利用,即基因測序的核心環節,利用基因測序儀對建立的文庫進行測序。此外,還可利用芯片技術進行基因測序。
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司長吳遠彬介紹,在《條例》制定過程中以及在后續管理中,將進一步加強規范服務、優化程序、提高效率,來更好地鼓勵創新活動。在優化服務方面:一是簡化了審批程序;二是加強電子政務建設;三是制定并及時發布有關審批指南和示范文本,加強對申請人辦理有關審批、備案等事項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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